斯里兰卡被英国殖民百年过程中所发生的变化
引言:
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当斯里兰卡的佛教接受了基督教传教团的挑战时,它不得不用基督教所确定的活动形式来表达自己。雄辩的比丘莫霍提瓦特·古甫达,同基督教传教士之间进行了著名的帕纳杜拉论战,其结果把通神论者奥尔科特上校引到了斯里兰卡。
他创立了佛教徒通神论学会。由佛教徒所管理的学校也进入了中等学校教育的领域,当时其影响所及,远远超过了实际上在这些学校学习者的范围。既然基督教传教士活动的主要阵地在中等学校范围之内,佛教徒通神论学会的运动也就在这个特殊领域内展开了。有大批的群众对于它的种种活动发生了兴趣,奥尔科特很清楚,他在斯里兰卡的出现以及布拉伐茨基女士和安妮·贝赞特夫人访问的主要意义,就在于他们作为白人,却拥护被这个国家的统治者视为低下的宗教和生活方式。要进行这场战斗就不得不使用类似基督教传教士所使用的武器:如佛教徒星期日学校以及佛教颂歌等等。这可不是一场陶冶性情的战斗,基督教徒表现得特别暴燥易怒,这使詹姆斯·斯蒂芬在另一段文字里不胜大为惋惜。攻势是在欧洲人指导之下进行的,所以它注入于佛教的东西正是佛教易于吸收的西欧式的民族主义。
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佛教民族主义情绪之强烈不亚于爱尔兰的民族主义。佛教和印度教学校也许没有基督教学校那样显赫的成就,但他们比起与统治者有联系的基督教学校来,却更易于培养学生的民族主义情绪,而民族主义则是十九世纪自由主义最有意义的一个组成部分。同这些学校联系在一起,有许多旨在“提高文化”的学会,这些团体使受过英语教育的本地人可以在禁酒会、文学团体和组织的无可非议的活动里,消除他们的不满情绪,从而把他们的民族品格从英国物质主义的卑劣影响下拯救出来。白人统治者和基督教传教会也有禁酒会,但必须指出:佛教徒“禁酒运动”的目的并不限于“禁酒”这个词的字面意义。在理论上,佛教是绝对和彻底反对酗酒的。基督教政府不仅允许饮酒,而且还从中牟利:由于佛教徒反对这个政府的财政和社会政策,禁酒运动就受到了更大热情的推动。
在阿南达·肯提希·库马腊斯瓦朱的支持下,僧诃罗和泰米尔文化得到了复兴,这是对统治者从政治上进行批判的又一个表现,这种批判确实激励了一些受过英国教育的斯里兰卡上流社会人士。布尔特今斯,一个伯格尔人,在剑桥读书时就悍然不顾科伦坡英国主教代表基督徒所提出的意见,皈依了佛教。他回到斯里兰卡后,成为一个反对旧秩序的叛逆者。今天,在斯里兰卡最令人念念不忘的一个青年叛逆者,要算是一个富有的僧诃罗家族的儿子了;他改名为达摩波罗居士,并采纳了佛教居士的修行方式。临终前,他获准参加了佛教僧团。他奔走于印度政治团体的外围和西方世界所有对东方宗教感兴趣的团体之间,成了最有名的亚洲佛教宣传者之一。他丰姿美容,善于辞令,使那些急于想为动荡的旧世界寻找新答案的人们为之倾心。他的主要工作是建立摩诃菩提会,其总部设在加尔各答。
尽管这些叛逆者的品格和事业引起了人们的兴趣,但他们工作的地方斯里兰卡却同他们的雄心壮房志很不协调。三人之中唯一在斯里兰卡安家落户,献身事业的是布耳特今斯。在他担任了科伦坡新建立的佛教中等学校(阿难陀学院)第一任校长之后,成了一位有名望的地方律师。库马腊斯瓦朱作为印度教艺术和哲学的阐述者,在美国享有国际声望。由于安全法令而一时离开了斯里兰卡的达摩波罗,住在国外比住在国内显然要自在一些。对下一个世纪的青年一代很有影响的民族主义浪潮,就是他们掀起来的。
在新的上流社会人士的小圈子以外,还有受过僧诃罗语教育的旧的上流社会人士,他们同那些酋长和穆达利亚尔一样,没有被吸入较低的官员阶层。其中最重要的是比丘和那些按照《寿命吠陀》的传统医学体系行医的人。寺院学校以及佛学院(高级佛学研究中心)仍然存在,但它们在斯里兰卡英国统治的新结构中只占一个微不足道的地位。
这个国家的一切似乎是在致力于发展它的英国人的推动之下进行的,而以后又是在受过英国教育的上流社会人士所发起的运动的推动之下进行的-这个运动的力量较弱一些,其目的是要在一种可以接受的政治制度中获得较大的权力,但不幸的是,这个制度提供的机会是有限的。在立法会议中,可以通过由总督指定的、代表各方利益的几个议员,对殖民地政府施加压力。关于无论如何都应该成立这样一个会议的建议,最初由殖民大臣提交各总督时,遭到了后者的反对。巴恩斯和霍顿看到,成立立法会议将会削弱他们的权力和力量。霍顿根据戈德里奇的指示所成立的立法会议,给予总督在十六名成员的议会中指定六名的权力(三名欧洲人,三名本地人);会议由总督主持,他有权选定题目和议案,然后交会议讨论。欧洲人不同意他们的指定人名单,扬言要抵制新的立法会议,但在首次会议即将举行的最后一刻,他们却匆匆忙忙地赶到了会场,生怕让指定的三名斯里兰卡人占了上风。
在十六名立法会议的成员中,包括主持会议的总督本人在内,有十名是官员,其中有大法官和岛上英军的指挥官。他们往往要坚持自己的看法和偏见,有时颇使总督为难;直到年时,殖民大臣才作出规定;当总督要求官员们在表决上与他一致时,官员们应当接受总督的指示。有了官员的多数的支持,总督就不会受到那些有权参加辩论但无权制定法律的指定成员的挟制了。只有咖啡种植园主为了他们的利益要求政府直接干预时,非官方成员的声音才会搅乱会议期间相对的平静。在四十年代和五十年代中,指定的欧洲人成员以种植园主和科伦坡的商人为后台,开始在象《观察家报》这类报纸上进行鼓动,要求在立法会议中有更大的权力。在这方面,他们在伯格尔人中找到了现成的同盟军,后者为了自身的利益,希望改善受过英国教育的伯格尔人在行政部门中的地位。
为驻扎在斯里兰卡的英军而缴纳给国库的规定款项,不可避免地成了众矢之的。这是一笔巨大的款额,但又似乎是不必要的负担,因为当时种植园主需要把更多的钱化在修建公路以及计划修建的从科伦坡到康提的铁路上。由于一部分人民要求满足他们的需要而引起的宪法改革运动,成了整个十九世纪政治活动的固定形式。只有一个因素是变动的,那就是运动的幕后主持者。
有一段时期,欧洲人和伯格尔人的利益是彼此吻合的。十九世纪六十年代,立法会议内外群情鼎沸,当时两者都有理由可以宣称他们在为国家利益而奋斗种植园主的目的在于增加国家收入,而伯格尔人和受过教育的斯里兰卡人的目的则在于改进这个国家青年的前景。这就是在英国统治时期岛上所掀起的第一次政治浪潮。在科伦坡和康提各界,这也不过是一次风暴而已,但在风暴的持续中却产生了斯里兰卡政治同盟,其目的是要为指定的非官方成员争取拟订和修改财政议案的权利。种植园主协会和律师中的指定成员所追求的目标,是很明显的。总督鲁宾逊满有理由地否定了他们的代表“国家”发言的要求,他说:“假若同意申请者的愿望,财政的绝对权利就会落入那些只关心自己利益、同时又对政府和公众完全不负责任者的手中。”
年,当旨在保证军事和民政有定额支出的永久性法律刚一通过时,立法金议中的非官方成员就认为他们已经控制了预算。但在这之前,咖啡价格的上涨已使政治骚动大为减弱。指定的欧洲人议员对争取宪法上的权力不再有什么兴趣了,因为他们通过对经济的控制,正在逐步获得这种政治权力。其余的人也安定下来了,在岁收日增、就业机会日多的时期中为巩固他们的利益而工作。政治上的频繁的活动,诸如演讲、集会、以及向殖民大臣请愿--这是给总督施加压力最常用的一种方式-使象查尔斯·安布罗斯·洛伦茨这样的人物大露头角:洛伦茨是一个伯格尔律师,以长于写作和论辩而声誉蜚然。
我们不必要把他从未自诩过的重要性强加于他。支持他的是一个人数不多的新团体,作为它的代表,他敢于反抗殖民地政府的全部压力,以坚持这个小团体的利益。他的观点绝不是过激的,团结在他周围的伯格尔人、僧诃罗人和泰米尔人(以及少数摩尔人和一两个祆教徒)的观点,亦复如此。他深信,受过教育的斯里兰卡人同任何英国文官一样,能够担负起立法和治理国家的责任。这些意见并不新奇,十年多以前就有人在下院的特别委员会提出来了。
对英国人说来,这就是斯里兰卡的真正价值。他们的资金投入了种植园企业,全岛的进出口贸易大部掌握在他们手中。但与英国在印度、马来亚和澳洲的情况相比,这并算不了什么。相形之下,斯里兰卡是一个穷国,当时它没有什么可以开发致富的自然资源。统治者所建立的开明的专制政体,尽管与过去斯里兰卡人民所习惯的统治制度(外国的或本地的)有许多不同之点,但有两点是共同的,一是在可以用来进行压制和专政的权力方面所表现的坚定性一是在不断挫败最坚定的统治者最严峻的努力方面所表现的宽容性。总督不是什么暴君,但在无计可施时,他可以动用手下的一支外国军队和一支受过欧洲人训练的、由欧洲军官统率的本地警察部队;如有必要,他还可以调入印度军队,以便把他的或女王陛下政府的意志强加于人民。除掉年“叛乱”期间以外,还没有大显这些力量的时机。
的确,在年以后,政府便没有任何必要来显示其武力了。不管人们对英国殖民地行政制度的想法如何,在十九世纪这个时期之内,它的统治是明确的,毫不含糊的。至于在这个统治之下,谁得到好处,谁受到损害,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年,一个作家评述说:“种茶使斯里兰卡繁荣了,亦如过去种咖啡一样;但是,在这个繁荣的斯里兰卡的周围和外部的,却是这样的,其中很多人(即使不是大多数)并不富裕,的确,他们经常在饥饿线上挣扎,死于匮乏之中。”这个制度使某些人陷于贫困而不能自拔,却给另一些人提供了发财致富的广泛天地。当时人所共知的各种政府制度都产生了类似的结果。但是,当这一制度推行于斯里兰卡时,它就表现为一种不折不扣的统治,坚定而又有权威。
宽容性是所有为少数人谋利益的制度的缺点或伴随物,只要打破规章制度的现象不威胁整个结构,这一派少数人是会容忍的。他们标榜的或许是:与其那么紧张地不断运用政权机构以制止不可避免的现象,倒不如让某些地方出现某些不法行为。在英国的政治生活中,庇护之风流行已久。它仍然存在,人们可以从家庭关系、名牌学校以及身居高位的朋友那里获得许多难得的好处。贪污也不是不存在的。在殖民地斯里兰卡,选拔考试的办法并不能象外科手术那样,立即根除庇护之风。在十九世纪,总督和高级文官仍能为他们所指定的人求情说项。整个新政府的各个部门都得配备官员,假若进入政府部门的指定人选中有些没有什么突出的资历,他们也不一定就比那些通过另一种方式而最终入选的人们差些。这些恩惠的接受不是以交易方式进行的,施惠者并不屑于接收酬款。当然,在合同的签订、政府的采购、以及商店发票的颁发等工作上都有从中舞弊的故事,世界上还没有哪一个政府敢于发誓说他的官员不营私舞弊。无论统治制度所表现的坚定性或宽容性都不会使这个国家的人民感到很大的不安。早在荷兰人统治时期或更早一些时候,他们对于两者是更加容忍的,因而也就习以为常了。本地王公和国王也可以独断专行,大肆勒索。
结语:
这里不是对公共道德标准故作愤世疾俗之言,而不过用以说明,忽视传统所具有的死沉沉的压力是不明智的。在英国的统治下,这种传统并未泯灭。国内制度所具有的行政上的宽容,对旧习俗的继续存在是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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